跳到主要內容區

:::

前臺南縣政府暨北門鄉公所耗資1億餘元興建該鄉垃圾掩埋場,完工後長期閒置,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並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提案糾正。案經臺南市政府改善結果,已有具體成效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環境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暨北門區公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