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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各機關經管公款存款帳戶未透列會計帳表表達,前經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調查發現有諸多缺失,經促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謀改善,並陳報監察院。案經該處督促改善結果,已有具體成效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前桃園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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