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各機關經管公款存款帳戶未透列會計帳表表達,前經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調查發現有諸多缺失,經促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謀改善,並陳報監察院。案經該處督促改善結果,已有具體成效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前桃園縣政府
101062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