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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古蹟管理維護作業未盡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北埔姜阿新洋樓
新竹縣北埔姜阿新洋樓
新竹縣政府(下稱縣政府)推動古蹟管理維護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妥適輔導古蹟所有權人檢討更新古蹟管理維護計畫,按年提報管理維護資料至縣政府備查,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督促更新管理維護計畫及按年提報管理維護資料送該府備查,以健全古蹟管理維護機制。
審計室指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古蹟所有人應擬定管理維護計畫,提報主管機關備查;另古蹟管理維護辦法規定,管理維護計畫每5年應至少檢討一次;又古蹟管理維護資料檔案建檔與彙送要點規定,古蹟所有人執行管理維護計畫,應建立管理維護資料檔案,每年1月30日前將前年度資料檔案提送主管機關備查。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新竹縣新埔張氏家廟及北埔姜阿新洋樓,2案古蹟所有權人提報縣政府備查之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備查後逾8年未依規定檢討更新計畫內容,亦未將管理維護資料檔案逐年提報縣政府備查,審計室遂於111年12月函請縣政府(文化局)檢討改進。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督促2案古蹟所有權人更新管理維護計畫,報經該府於112年4月18日備查,並舉辦文資防護教育訓練及防災演練,與提送112年度管理維護資料檔案,經該府於113年2月26日備查,完善保存古蹟維護歷史紀錄,健全古蹟管理維護機制。其中新竹縣定古蹟姜阿新洋樓由全國2,874處古蹟歷史建築中脫穎而出,獲文化部112年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優良獎。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3-29)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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