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空間改善計畫執行過程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下稱客委會)辦理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空間改善計畫,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因先期規劃與變更設計作業未臻周妥,致工程預算擴編及計畫期程延遲,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趕辦完工並重新開園營運,另訂定工程案相關標準作業流程,作為日後遵循準據,確保工程採購效率與效益。
審計處指出,客委會為推廣客家文化及打造公民性藝文場域,並考量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內客家文化中心、客庄生活館及客家音樂戲劇中心等3棟建築物老舊、漏水,於106至109年度編列「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空間改善計畫」經費計2億元,規劃進行該等建築物之修繕、外觀更新及園區空間改善工程,預計109年完工啟用。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7月查核發現,本計畫經先期規劃結果,建議以8億9,000萬元辦理拆除整建,嗣經市長裁示以2億元進行整修,惟客委會並未以2億元對全區修繕進行評估,亦未於委託規劃設計契約中明確規範需求細項,致工程履約期間多次辦理變更設計,工程預算擴增至3億4,700萬元,且部分內容遲未能與廠商達成協議,耽延計畫執行進度,審計處遂於111年8月函請客委會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客委會已督促廠商完成變更設計,並積極趕辦完成3棟館舍修繕工程後,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於112年3月全面啟用營運,截至112年11月底止,總計入園參觀人數94萬餘人次,場地使用及舉辦活動收入共計1,216萬餘元;另客委會全面檢討工程採購規劃評估及履約管理機制後,於112年9月訂定「先期評估作業標準流程」、「工程案履約管理機制作業標準流程」及「工程案協議變更作業標準流程」,作為日後遵循準據,以加強重大建設計畫執行管控,確保工程採購效率與效益。
審計處指出,客委會為推廣客家文化及打造公民性藝文場域,並考量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內客家文化中心、客庄生活館及客家音樂戲劇中心等3棟建築物老舊、漏水,於106至109年度編列「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空間改善計畫」經費計2億元,規劃進行該等建築物之修繕、外觀更新及園區空間改善工程,預計109年完工啟用。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7月查核發現,本計畫經先期規劃結果,建議以8億9,000萬元辦理拆除整建,嗣經市長裁示以2億元進行整修,惟客委會並未以2億元對全區修繕進行評估,亦未於委託規劃設計契約中明確規範需求細項,致工程履約期間多次辦理變更設計,工程預算擴增至3億4,700萬元,且部分內容遲未能與廠商達成協議,耽延計畫執行進度,審計處遂於111年8月函請客委會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客委會已督促廠商完成變更設計,並積極趕辦完成3棟館舍修繕工程後,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於112年3月全面啟用營運,截至112年11月底止,總計入園參觀人數94萬餘人次,場地使用及舉辦活動收入共計1,216萬餘元;另客委會全面檢討工程採購規劃評估及履約管理機制後,於112年9月訂定「先期評估作業標準流程」、「工程案履約管理機制作業標準流程」及「工程案協議變更作業標準流程」,作為日後遵循準據,以加強重大建設計畫執行管控,確保工程採購效率與效益。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3-05)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