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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大里東榮立體停車場興建工程履約管理欠嚴謹,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中市大里區東榮立體停車場
臺中市大里區東榮立體停車場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下稱停管處)辦理大里區東榮立體停車場興建工程,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工程逾期完工未扣罰違約金、部分工項未施作仍估驗計價、增建工程施工進度落後,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督促承包商趕工並扣罰逾期違約金與扣減溢付費用,驗收合格後已委託廠商營運,以紓解公共停車位不足問題。
審計處指出,停管處為解決大里區中興商圈附近公共停車位不足問題,於東榮路與新光路口規劃興建地下1層地上5層之立體停車場,可提供295個汽車停車位及104個機車停車位,於109年2月21日先發包地下1層地上3層興建工程,嗣於110年5月21日再發包地上4及5層之增建工程,決標金額計2億4,274萬餘元,分別預計於110年11月9日及111年2月20日完工。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2月查核發現,立體停車場地下1層地上3層興建工程於110年11月25日申報竣工,逾契約完工期限,惟未計罰逾期違約金;另地上4及5層增建工程,核有施工進度落後、承包商未依契約新設工務所、施工架實際施作數量與契約不符等情事,審計處遂於111年2月函請停管處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停管處已積極督促增建工程承包商趕工,於111年5月31日完工,111年8月26日驗收合格;另已扣罰興建工程逾期完工違約金193萬餘元與扣減增建工程溢付費用54萬餘元,合計247萬餘元。大里區東榮立體停車場已於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月8日試營運,期間提供民眾免費停車,自112年1月9日起開始收費,夜間則維持免費停車,停管處於112年2月3日委託廠商營運管理,並自112年3月1日正式營運,以紓解大里區中興商圈附近公共停車位不足問題。
發布單位: 台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11-16)
被審核機關: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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