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建置之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未能及時更新,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政府(下稱縣府)於該府全球資訊網建置「苗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稱法規查詢系統)」,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上位法規已廢止之自治法規仍繼續沿用,或未適時檢討相關法規等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更新法規查詢系統,並督促所屬各機關適時滾動檢討修正,以切合時宜。
審計室指出,按行政程序法立法意旨,行政機關之權限係以法規為依據,不得任意設定或變更,除有貫徹行政機關應依法執行其法定職權外,尚有保障人民權益之作用,不致因不諳機關權限分工及行政程序而遭受不利益。縣府已建置法規查詢系統,截至111年2月底止,已公開之現行自治法規計350項、行政規則計33項,供民眾查詢及運用。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縣府建置法規查詢系統列載之部分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未隨上位法規廢止、修正、相關機關裁撤(更名)等異動情形,及時檢討修正並予以更新,影響民眾認知及該法規查詢系統功能,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2年7月底止,縣府已完成並公告廢止或修正57項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並督促所屬各機關(單位)適時滾動檢討修正所管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以切合時宜。
審計室指出,按行政程序法立法意旨,行政機關之權限係以法規為依據,不得任意設定或變更,除有貫徹行政機關應依法執行其法定職權外,尚有保障人民權益之作用,不致因不諳機關權限分工及行政程序而遭受不利益。縣府已建置法規查詢系統,截至111年2月底止,已公開之現行自治法規計350項、行政規則計33項,供民眾查詢及運用。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縣府建置法規查詢系統列載之部分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未隨上位法規廢止、修正、相關機關裁撤(更名)等異動情形,及時檢討修正並予以更新,影響民眾認知及該法規查詢系統功能,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2年7月底止,縣府已完成並公告廢止或修正57項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並督促所屬各機關(單位)適時滾動檢討修正所管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以切合時宜。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0-25)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