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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署研擬國家公園步道系統分級整合方案未訂定各階段具體實施期程,致部分分級作業尚未完成,審計部促請改善

(擷取自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
(擷取自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
前內政部營建署(於112年9月20日改制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下稱國家公園署)為提供國人登山健行活動參考,研擬國家公園步道系統分級整合方案(下稱國家公園步道整合方案)。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方案第1階段高山型國家公園步道分級已完成公告,惟尚未啟動第2階段國家公園步道分級作業,經函請檢討改善,該署已完成各國家(自然)公園步道系統分級資訊訂定及發布,落實政府山林開放政策。
審計部指出,國家公園署為落實政府山林開放政策,提供民眾一致性之步道難易度分級資訊參考,研擬國家公園步道整合方案,將國家公園步道從易至難以0至6級區分,分為3階段執行;有關第1階段之玉山、太魯閣及雪霸等高山型國家公園所轄步道分級,已於110年8月11日公告實施。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因國家公園署未訂定國家公園步道整合方案各階段具體實施期程,致第2階段應續由墾丁等6個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對所轄步道進行分級作業,於第1階段完成後已7個月餘尚未啟動。為促使該方案後續之推動,審計部遂於111年6月函請國家公園署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家公園署已完成第2階段步道系統分級資訊訂定,並於112年4月發布全國9處國家(自然)公園共計157筆步道系統分級資訊,提升民眾進入山林的自身準備與山域活動安全,落實政府山林開放政策。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3-10-20)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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