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原住民族多功能會館經營管理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下稱原民所)興建原住民族多功能會館(下稱會館)以推廣原住民相關事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會館已啟用逾3個月仍未對外開放,亦未訂定場地使用管理規範,及設置都會區原住民文化健康站(下稱文健站),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發布會館場地使用收費辦法,並對外開放,及報經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核准設置文健站,有效強化會館經營管理機制,達成興建效益。
審計室指出,原民所為推廣原住民教育文化、產業經濟、社會福利及公共建設等相關事務,並結合長照服務、幼兒托育、課後輔導與文教聚會等多元性之綜合服務,規劃興建地下1層、地上6層之會館,總經費為1億6,600萬元,其中3樓規劃作為文健站場所使用,其餘1、2、6樓之展演場、交誼廳及會議室等公共空間則對外開放供民眾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會館於111年7月揭牌啟用已逾3個月,其中1、2、6樓等公共空間尚未訂定場地使用管理規範,亦未對外開放使用,且3樓之文健站仍未設置,無法達成會館興建效益,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原民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原民所已於112年3月訂定發布「宜蘭縣原住民族多功能會館場地及設備使用收費辦法」,並於同年4月對外開放,截至6月底止計已使用31場次;另於112年7月經原民會核准設置宜蘭市瑪沙舞部文健站,並於9月1日起啟用運作,有效強化會館經營管理機制,達成興建效益。
審計室指出,原民所為推廣原住民教育文化、產業經濟、社會福利及公共建設等相關事務,並結合長照服務、幼兒托育、課後輔導與文教聚會等多元性之綜合服務,規劃興建地下1層、地上6層之會館,總經費為1億6,600萬元,其中3樓規劃作為文健站場所使用,其餘1、2、6樓之展演場、交誼廳及會議室等公共空間則對外開放供民眾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會館於111年7月揭牌啟用已逾3個月,其中1、2、6樓等公共空間尚未訂定場地使用管理規範,亦未對外開放使用,且3樓之文健站仍未設置,無法達成會館興建效益,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原民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原民所已於112年3月訂定發布「宜蘭縣原住民族多功能會館場地及設備使用收費辦法」,並於同年4月對外開放,截至6月底止計已使用31場次;另於112年7月經原民會核准設置宜蘭市瑪沙舞部文健站,並於9月1日起啟用運作,有效強化會館經營管理機制,達成興建效益。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0-04)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