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辦理校舍新建工程,延遲土方流向申請作業及溢付工程費用,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下稱樂善國小)辦理校舍新建工程,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校延遲土方流向申請作業,致工程主要徑無法推進,又未覈實檢討施工廠商減省工料情形,致溢付工程費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積極辦理申請作業並扣減費用,避免不當支出公帑。
審計處指出,樂善國小因應周邊新建住宅及學生人數不斷增加,規劃辦理校舍新建暨附屬設施工程,包含增建校舍及專科教室、運動場、活動中心等設施,工程於107年2月8日開工,預計於108年度完成校舍工程,總工程經費為2億1,162萬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07年7月查核發現,該校延遲土方流向申請作業,致工程主要徑無法推進,將延後竣工期程,影響當地學童就近入學權益;又將部分剩餘土石方交換至其他公共工程使用,取代原規劃之棄土處理,惟仍以原契約處理價金給付施工廠商,致溢付工程費用;另施工廠商以鋼筋續接器代替原設計之鋼筋搭接工法,惟該校卻未檢討減省搭接工料之價差,審計處遂於107年8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樂善國小已積極完成土方流向申請作業,並擬訂趕工計畫趲趕工進,於108年12月完成校舍工程,其餘專科教室等設施,亦於109年10月竣工,有助當地學童就近入學及提升教學品質。又經該校釐清相關責任歸屬,已於112年1月完成工程結算,並向施工廠商追回有關土方處理費用41萬餘元,及減省鋼筋搭接工料費用21萬餘元;另收受該校剩餘土石方之機關(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已依審計處通知檢討減省之費用,扣減承攬廠商外購土方費用28萬餘元,避免不當支出公帑。
審計處指出,樂善國小因應周邊新建住宅及學生人數不斷增加,規劃辦理校舍新建暨附屬設施工程,包含增建校舍及專科教室、運動場、活動中心等設施,工程於107年2月8日開工,預計於108年度完成校舍工程,總工程經費為2億1,162萬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07年7月查核發現,該校延遲土方流向申請作業,致工程主要徑無法推進,將延後竣工期程,影響當地學童就近入學權益;又將部分剩餘土石方交換至其他公共工程使用,取代原規劃之棄土處理,惟仍以原契約處理價金給付施工廠商,致溢付工程費用;另施工廠商以鋼筋續接器代替原設計之鋼筋搭接工法,惟該校卻未檢討減省搭接工料之價差,審計處遂於107年8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樂善國小已積極完成土方流向申請作業,並擬訂趕工計畫趲趕工進,於108年12月完成校舍工程,其餘專科教室等設施,亦於109年10月竣工,有助當地學童就近入學及提升教學品質。又經該校釐清相關責任歸屬,已於112年1月完成工程結算,並向施工廠商追回有關土方處理費用41萬餘元,及減省鋼筋搭接工料費用21萬餘元;另收受該校剩餘土石方之機關(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已依審計處通知檢討減省之費用,扣減承攬廠商外購土方費用28萬餘元,避免不當支出公帑。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