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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人行道鋪面規劃設計及施工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嘉義市中興路人行道改善工程施作情形
嘉義市中興路人行道改善工程施作情形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辦理人行環境改善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市政府近年來對於人行道施作係採用不透水鋪面設計,影響排水功能、部分監造人員違反專兼職約定等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依契約規定扣罰(減)廠商違約金及工程款,並改採透水鋪面,降低淹水災害風險。
審計室指出,人行道採用不透水鋪面設計,雖有施工快速及節省經費之優點,惟都市化地區缺乏裸露地或綠帶之開發行為,雨水滲入地表機會較少,促使都市高溫化及乾燥化,亦因透水性低,暴雨時增加地表逕流,使排水系統及河川不堪負荷,容易導致水災;運用透水鋪面設施,可增加地表透水面積,提升都市保水與防洪災能力。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5月查核發現,市政府積極推動市區人行空間改善,提供用路人安全舒適環境,惟近年來對於人行道施作均採用不透水鋪面設計,囿於透水性低,未能達成保水目的,以抑制地表逕流,影響排水功能;另部分人行道工程設計監造單位派駐現場人員同時兼任其他標案監造人員,及鋼筋、混凝土等工項溢計數量及費用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依契約規定扣罰設計監造單位違約金,並核算扣減工項溢計費用,合計67萬餘元。另111年7至12月辦理轄內興業東路、博愛二路及大雅一路等3件人行環境及道路改善工程,已改採透水鋪面人行道設計,可增加人行道地表滲水量,降低淹水災害風險。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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