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經管海端鄉布農族文化館間有營運及管理未臻周妥情事,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東縣海端鄉布農族文化館
臺東縣海端鄉布農族文化館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下稱海端鄉公所)經管海端鄉布農族文化館,經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其於制度規章、營運及典藏文物管理等方面未臻周妥,經函請該公所研謀改善,已健全制度規章及訂定112年度營運計畫,期完善提供文化館園區典藏保存、展示規劃、教育推廣及休閒娛樂等功能。
審計室指出,海端鄉公所依據博物館法、文化資產保存法訂定臺東縣海端鄉布農族文化館文物典藏管理實施要點,作為文物蒐藏之相關管理原則,及據以保存及活用布農族文化資產,並於上開要點第4點規定設典藏審議委員會,審議典藏業務重大事項,典藏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要點另訂之。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海端鄉公所未依規定訂定典藏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要點,又典藏室存放之部分木雕為學員作品,非屬該館蒐藏範圍之典藏文物,另未針對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訪視所提無常設展等營運缺失內容積極檢討改善,審計室遂於111年6月函請該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海端鄉公所已於111年12月將非典藏之木雕品(學員作品)移出典藏室,並於111年12月22日召開館務會議,明確訂定112年度營運計畫,包含規劃常設展等年度工作,另於112年1月訂定臺東縣海端鄉布農族文化館典藏審議委會設置及審議要點,以期完善提供文化館園區典藏保存、展示規劃、教育推廣及休閒娛樂等功能。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原住民、文化藝術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