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望安綜合社會福利館新建工程進度延宕,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澎湖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望安綜合社會福利館(下稱社福館)新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因工程招標前未先取得拆除及建造執照,暨漏未規劃擋土措施而辦理變更設計,致工程進度落後,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加強控管執行進度,並於111年8月開放民眾使用,提升偏鄉離島地區社會福利設施之便利性及可及性。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建構偏鄉地區社會福利服務網絡,整合現有兒童、少年及老人服務方案,開創婦女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工作,108年度獲衛生福利部核定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經費,於澎湖縣望安鄉興建社福館,契約金額3,800萬元,預計於109年12月完工後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8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廠商於109年1月開工,因縣政府於工程招標前未先取得拆除及建造執照,致停工3個月餘;復因漏未規劃擋土措施,辦理擋土牆及排水溝等設施工程變更設計,且施工期間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天候等影響,截至110年9月底止,實際進度較預計落後約14個百分點,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加強控管社福館新建工程執行進度,並於111年1月完工,同年6月及8月分別取得使用執照及派員進駐辦公及維護管理,並提供多功能室、創作室、遊戲室、閱讀室等公共設施,開放民眾使用,提升偏鄉離島地區社會福利設施之便利性及可及性。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建構偏鄉地區社會福利服務網絡,整合現有兒童、少年及老人服務方案,開創婦女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工作,108年度獲衛生福利部核定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經費,於澎湖縣望安鄉興建社福館,契約金額3,800萬元,預計於109年12月完工後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8月查核發現,該工程廠商於109年1月開工,因縣政府於工程招標前未先取得拆除及建造執照,致停工3個月餘;復因漏未規劃擋土措施,辦理擋土牆及排水溝等設施工程變更設計,且施工期間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天候等影響,截至110年9月底止,實際進度較預計落後約14個百分點,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加強控管社福館新建工程執行進度,並於111年1月完工,同年6月及8月分別取得使用執照及派員進駐辦公及維護管理,並提供多功能室、創作室、遊戲室、閱讀室等公共設施,開放民眾使用,提升偏鄉離島地區社會福利設施之便利性及可及性。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