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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公會堂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未能及時完成設計作業及督促廠商派遣足額工程人力,影響計畫進度,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公會堂完工圖
新竹公會堂完工圖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下稱竹美館)辦理新竹公會堂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因設計作業延宕,暨廠商未依約派遣足額工程人員,肇致整體計畫進度落後,經函請文化部督促竹美館檢討改善,該館已完成設計作業,並督促廠商派遣足額工程人員辦理修復工程,新竹公會堂整體園區業於111年10月22日啟用。
審計處指出,新竹公會堂興建於日治時期,係當時新竹民眾集會重要場所,現為竹美館機關地址。新竹市政府考量新竹公會堂見證新竹市發展歷史,具有不可抹滅的意義,於100年4月6日登錄為歷史建築。竹美館為重現新竹公會堂建築群風貌,於107年11月23日辦理「新竹公會堂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公告招標,嗣經多次流標後,於107年12月27日以9,560萬元完成決標作業。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間查核發現,竹美館於設計階段未及時確認園區內行政大樓造型,又施工階段未依契約確實要求廠商進駐足額專案管理、品質管理及安全衛生等人員,肇致整體計畫進度落後,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1日函請文化部督促竹美館檢討改進。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化部已督促竹美館完成設計作業,並要求廠商加派人力趕工,新竹公會堂已於111年9月5日完工,111年10月22日啟用,有助於保存文化資產,重現新竹公會堂百年風華。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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