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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尚未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設置情形建立預警機制,審計部促請改善

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增列情形.png
內政部為強化營造業之管理,業由該部營建署建立「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提供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執業證證號、執業證效期及是否加入公會等資訊。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系統未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設置情形建立主動警示機制,致仍有工地主任資格未符營造業法規定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建立預警機制,確保其人員設置符合法規規定。
審計部指出,內政部為強化營造業之管理,業由內政部營建署建立「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並於該系統建置「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資料查詢」介面,提供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執業證證號、執業證效期及是否加入公會等資訊,以利工程主辦機關查證承攬廠商所設置工地主任資格是否符合營造業法規定。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4月查核發現,內政部未洽請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提供工地主任加入公會日期等資料,亦未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提供「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工地主任設置情形資訊,結合其核發之執業證,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是否具備執業證、執業證效期是否有效及有無加入公會等事項,建立相關管理及預警機制,致仍有工地主任資格未符營造業法規定情事。審計部遂於110年6月函請內政部研謀修正。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於110年11月30日洽請工程會介接該部營建署「工地主任管理系統」之資料庫,並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新增工地主任未具執業證、執業證逾有效期限及未加入公會之預警機制,以即時就工地主任設置未符合規定情事,發揮主動警示功能,督促落實改正。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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