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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山水濱海綠廊商圈未依計畫期程完成招商,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澎湖縣山水濱海綠廊商圈(澎南濱海樂園)營運情形
澎湖縣山水濱海綠廊商圈(澎南濱海樂園)營運情形
澎湖縣政府為增加居民及旅客休閒遊憩空間,活化公有閒置土地,推動馬公山水濱海綠廊商圈(澎南濱海樂園)開發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原計畫預計於109年12月底完成商圈開發並招商進駐,惟截至109年9月底止,場域硬體工程尚未完工,影響後續招商進駐與營運,經函請研謀改善,硬體工程業於110年9月完成驗收及於同年12月出租,並於111年4月開幕營運。
審計室指出,澎湖縣政府為帶動馬公市山水地區發展,活化公有閒置土地,於107年間擬訂「馬公山水濱海綠廊商圈開發計畫」,計畫期程自107年3月31日至109年12月31日,辦理場域硬體規劃建置、商圈場域招商進駐及進駐產業輔導。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該府因考量後續場域利用、商家進駐及行銷活動,調整標案發包順序,由原規劃依設計監造、工程及行銷採購標案順序,調整為依行銷、設計監造及工程採購標案順序辦理,致截至109年9月底止,馬公山水濱海綠廊商圈場域硬體工程執行率僅30.57%,未如期於109年9月底完工,影響後續商圈場域招商期程,審計室遂於109年12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府督促廠商積極辦理,場域硬體工程業於110年9月16日完成驗收及於同年12月間完成標租(招商)作業(租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租期5年),每年增裕縣庫42萬餘元,並自111年4月正式開幕營運,帶動馬公市山水地區繁榮,活化公有閒置土地。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休閒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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