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清水之森•幸福東南角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政府辦理跨域亮點計畫-清水之森•幸福東南角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整體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影響計畫辦理期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110年10月正式營運,提供民眾體驗式的休閒旅遊據點。
審計室指出,彰化縣政府為創造南彰化觀光魅力亮點,塑造中臺灣「幸福、紓壓」的露營體驗園區(下稱露營園區),以清水岩童軍營地為核心基地,經交通部觀光局(下稱觀光局)於104年度補助辦理跨域亮點計畫-清水之森•幸福東南角計畫,核定經費2億元,依核定計畫應於107年底前執行完畢。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4月及11月查核發現,露營園區位於山坡地且有新建建築物,其面積廣達10.165公頃,整體工程需辦理水土保持計畫、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建築執照及五大管線等審查工作,且工程預算及設計書圖須送觀光局審查後始辦理發包,致相關審查作業耗時;又工程分標設計原則因事前規劃欠周造成履約爭議,致暫停履約4個月有餘;復漏未將舊建物營地行政大樓納入評估結構安全鑑定,致其結構體強度不足,須辦理變更設計,影響整體工程執行進度;另委外招商營運作業亦因政策變更及招商條件遲未確定,延誤後續招商進度等,經於108年6月及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彰化縣政府已於108年12月完成工程驗收,109年11月辦理委外營運招商訂約事宜,110年3月露營園區完成點交,並進行裝修作業,110年10月正式營運,提供民眾休閒旅遊之體驗式遊憩據點。
審計室指出,彰化縣政府為創造南彰化觀光魅力亮點,塑造中臺灣「幸福、紓壓」的露營體驗園區(下稱露營園區),以清水岩童軍營地為核心基地,經交通部觀光局(下稱觀光局)於104年度補助辦理跨域亮點計畫-清水之森•幸福東南角計畫,核定經費2億元,依核定計畫應於107年底前執行完畢。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4月及11月查核發現,露營園區位於山坡地且有新建建築物,其面積廣達10.165公頃,整體工程需辦理水土保持計畫、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建築執照及五大管線等審查工作,且工程預算及設計書圖須送觀光局審查後始辦理發包,致相關審查作業耗時;又工程分標設計原則因事前規劃欠周造成履約爭議,致暫停履約4個月有餘;復漏未將舊建物營地行政大樓納入評估結構安全鑑定,致其結構體強度不足,須辦理變更設計,影響整體工程執行進度;另委外招商營運作業亦因政策變更及招商條件遲未確定,延誤後續招商進度等,經於108年6月及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彰化縣政府已於108年12月完成工程驗收,109年11月辦理委外營運招商訂約事宜,110年3月露營園區完成點交,並進行裝修作業,110年10月正式營運,提供民眾休閒旅遊之體驗式遊憩據點。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