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屏東縣霧臺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計畫闕如,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霧臺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內之七彩岩壁
霧臺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內之七彩岩壁
屏東縣政府公告劃定之屏東縣霧臺鄉阿禮、神山、大武部落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下稱霧臺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相關經營管理計畫闕如,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委請當地鄉公所管理並核定經營管理計畫,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及維護觀光品質。
審計室指出,為保護屏東縣霧臺鄉特殊生態環境,屏東縣政府於109年7月會銜交通部、國防部及內政部公告劃定霧臺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按發展觀光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設置專業導覽人員,旅客進入該地區,應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以提供詳盡說明及減少破壞行為。為執行該項規定,屏東縣政府經訂定屏東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並規範管理單位應擬具經營管理計畫書陳報該府核定。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2月查核發現,霧臺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自公告劃定後已歷5個月餘,並已開放旅客觀光,惟相關經營管理計畫書仍付之闕如,且部分景點屢傳旅客意外事件,均有欠當,審計室遂於110年2月函請屏東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屏東縣政府已於110年5月委請屏東縣霧臺鄉公所經營管理,並核定該公所擬具之經營管理計畫,其內容包含管理組織架構及策略規劃、專業導覽人員培訓、導覽動線規劃、財務計畫、旅遊總量及相關管制、急難及防災緊急應變計畫、導覽制度與收費機制、管考機制等,透過制度化之管理,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及維護觀光品質。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