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會住宅新建工程督導項目未納列機電工項,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下稱都發局)辦理社會住宅新建工程,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未將機電配管、空調及電梯等施工項目列入工程督導,未能確保社會住宅工程施工品質,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機電配管及空調系統督導流程指引」,供作督導機電工項施工運用,確保爾後入住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審計處指出,都發局配合中央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透過新建社會住宅,實踐政府支持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截至110年2月底止,該局興辦中之社會住宅新建工程計畫有「苓雅區機關用地11社會暨安置住宅規劃設計開發計畫」及「高雄市三民區新都段公營出租住宅興辦計畫」2件,合計興建359戶、計畫經費15億6,415萬餘元,計畫期程分別迄111及113年底。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都發局雖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15點規定,設置工程督導小組進行社會住宅施工品質督導工作,惟對於占總工程經費逾20%之機電配管、空調及電梯等施工項目卻未列入工程督導,未能確保社會住宅工程機電工項之施工品質,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函請都發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都發局業於110年6月訂定「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機電配管及空調系統督導流程指引」,供作督導機電工項施工作業運用,以提升社會住宅工程品質,確保爾後入住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審計處指出,都發局配合中央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透過新建社會住宅,實踐政府支持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截至110年2月底止,該局興辦中之社會住宅新建工程計畫有「苓雅區機關用地11社會暨安置住宅規劃設計開發計畫」及「高雄市三民區新都段公營出租住宅興辦計畫」2件,合計興建359戶、計畫經費15億6,415萬餘元,計畫期程分別迄111及113年底。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都發局雖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15點規定,設置工程督導小組進行社會住宅施工品質督導工作,惟對於占總工程經費逾20%之機電配管、空調及電梯等施工項目卻未列入工程督導,未能確保社會住宅工程機電工項之施工品質,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函請都發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都發局業於110年6月訂定「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機電配管及空調系統督導流程指引」,供作督導機電工項施工作業運用,以提升社會住宅工程品質,確保爾後入住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