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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住宅場所火災警報器設置比率偏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消防局宣導安裝住警器網頁
消防局宣導安裝住警器網頁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補助高危險住宅場所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稱住警器),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設置住警器之住宅戶數比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局已積極向民眾宣導家中安裝住警器之重要性,109年度設置比率已較108年度提升,並自110年度起擴大補助對象,以保障民眾居住場所安全。
審計室指出,依據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不屬於第1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第10條規定,本法第5條第5項規定之場所,於本法99年5月21日發布生效前既設者,應於106年12月31日以前設置住警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該局106至108年度為補助低收入戶、弱勢族群居住場所、鐵皮屋、老舊或木造及轄小巷弄地區建築物等高危險場所設置住警器,接受內政部消防署補助採購8,080個住警器,連同接受民間捐贈12,585個,合計20,665個。截至108年底止,南投縣累計設置住警器之戶數22,321戶,占應設置戶數之20.37%,低於全國平均值,審計室遂於109年5月15日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局已積極向民眾宣導家中安裝住警器之重要性,截至109年底止,累計設置住宅戶數增加為32,434戶,占應設置戶數之36.78%,較108年度增加16.41個百分點;另為擴大設置成效,自109年10月1日起擴大補助對象,納入家中有65歲以上長者、12歲以下兒童,或30年以上之住宅、裝設鐵窗住宅等對象,並於110年3月完成採購住警器12,283顆,保障民眾居住場所安全。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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