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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勞工中心興建及使用效能過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北市新莊勞工中心外觀
新北市新莊勞工中心外觀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下稱勞工局)轄管之新莊勞工中心,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中心完工後低度使用或閒置,又未善用需求及資源協調活化機制,針對低度使用之癥結原因,採取有效改善作為,延宕活化輔導機制之運作,經函請檢討妥處,已將閒置空間分別設置銀髮俱樂部、公共托老中心及健身中心等,提升市有建物空間運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勞工局為擴大服務對象,落實在地服務理念,規劃興建新莊勞工中心,開設就業服務站及勞工大學,日間提供場地出租,以提供勞工工作之餘從事正當、健康休閒育樂活動,紓解工作壓力,該中心於101年5月7日完工,耗資1億5,979萬餘元,102年10月1日正式營運。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勞工局於興建前未審慎分析興建新莊勞工中心成本效益及評估使用需求,致完工後低度使用或閒置;又未依規定提報市府列管,主動尋求活化協助,且未善用需求及資源協調活化機制,針對低度使用之癥結原因,採取有效改善作為,延宕活化輔導機制之運作,肇致該中心持續處於低度使用狀態,審計處遂於108年10月函請新北市市長檢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府於110年2月說明,嗣後辦理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案件,將依財政紀律法規定辦理先期評估及資訊公開事宜;另新莊勞工中心已移撥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及體育處管理,108年12月13日正式啟用微型運動中心,提供民眾自主訓練及各項健身課程活動;109年5月設立社區式長照機構,提供民眾長照服務、109年8月設置C級巷弄長照站,辦理集中用餐、健康促進活動、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等,提升市有建物空間運用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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