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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三灣鄉公所遲未完成森林露營區委外招商作業,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三灣鄉水漾森林露營區
苗栗縣三灣鄉水漾森林露營區
苗栗縣三灣鄉公所(下稱三灣鄉公所)接管鄉內原野體驗住宿設施,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露營地設施已完成點交,惟尚未辦理委外招商作業,經函請檢討改善,業與廠商簽訂為期6年之委託租賃管理契約,增益庫收及創造觀光遊憩效益。
審計室指出,三灣鄉公所為增加鄉內原野體驗住宿設施,達成多功能使用目標,增進觀光價值,經建請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參山管理處)於三灣鄉北埔段211-17地號部分遊憩用地辦理北埔運動公園改善工程,嗣於105及106年間完成烤肉營位、露營車位、烤肉爐、座椅、洗手台、圍籬及指引等露營地設施,並於107年2月點交予三灣鄉公所負責後續安全維護管理及委外招商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07年10月查核發現,三灣鄉公所與參山管理處雙方就委外經營收益分配比例業於106年8月間達成共識,該公所並於107年8月取得相關設施使用執照,惟尚未依點交紀錄結論完成委外招商作業,審計室遂於107年12月函請三灣鄉公所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三灣鄉公所業於108年8月20日完成露營地委外經營決標作業,並於109年2月13日完成設施改善及點交作業後,與廠商簽訂自109年3月1日起至115年2月底止為期6年之委託租賃管理契約,委外期間租金收入計252萬元,可達成增益庫收,創造鄉內觀光遊憩效益之目標。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三灣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休閒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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