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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開放銀行「消費者資訊查詢」之資安標準及管理規範尚待建立,審計部促請改善

開放銀行「消費者資訊查詢」Open API之技術與資安標準
開放銀行「消費者資訊查詢」Open API之技術與資安標準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自108年起積極推動開放銀行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透過開放應用程式介面(下稱Open API)共享金融數據,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開放銀行第2階段「消費者資訊查詢」,尚未建立相關標準及管理規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消費者資訊查詢」技術與資安標準,並修正銀行業自律規範,俾利業者遵行及金融創新之發展。
審計部指出,金管會為順應國際金融科技創新潮流,參考香港與新加坡開放銀行運作模式,鼓勵金融機構以自願自律方式與第三方服務業者(下稱TSP業者)共享金融數據資料,自108年起規劃採「公開資料查詢」、「消費者資訊查詢」及「支付交易面資訊」等3階段逐步推動。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開放銀行「消費者資訊查詢」涉及客戶個資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資料共享流通之法律限制,並衍生資安風險責任分攤問題,我國尚未訂定金融機構與TSP業者合作之自律規範及技術與資安標準等,影響開放銀行業務之推動,審計部遂於109年6月4日函請金管會研謀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金管會推動情形,其中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已訂定開放銀行「消費者資訊查詢」Open API之技術與資安標準;另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已修正「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銀行與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合作之自律規範」,金管會並於109年12月31日同意遠傳電信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等2家TSP業者與國泰世華等7家銀行辦理「消費者資訊查詢」業務,有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及提升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施政主題細項: 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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