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未有效列管及追蹤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或申報不合格者辦理改善,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積極輔導改善,以維護民眾進出公共場所安全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下稱都發局)為維護市民進出公共場所安全,推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制度,對於部分已列管應申報之公共場所逾期未主動辦理申報,或申報結果不合格者,均未能有效通知辦理或追蹤改善,經促請檢討改進,已積極輔導辦理及改善,保障民眾進出公共場所的安全。
都發局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提升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制度,108年度編列經費449萬元,委外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案件查核及複查業務。臺中市審計處於108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08年9月底止,都發局列管公共場所應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而逾期未申報者計273件;部分公共場所雖已依規定辦理申報,但申報結果不合格者,都發局未積極追蹤後續改善者計35件;另部分工廠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且未納入列管或裁處者計126件,影響民眾進出公共場所安全,經於108年11月2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都發局已於108年12月函請未申報場所及工廠陳述意見,輔以工廠輔導計畫輔導限期申報,並持續追蹤已提改善計畫或展延申報期限場所及工廠之後續辦理情形,自108年12月至109年9月9日期間,扣除停業等因素解除列管者119件,已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者283件,其餘32件持續輔導改善中,期能提升建築物公共安全性,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都發局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提升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制度,108年度編列經費449萬元,委外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案件查核及複查業務。臺中市審計處於108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08年9月底止,都發局列管公共場所應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而逾期未申報者計273件;部分公共場所雖已依規定辦理申報,但申報結果不合格者,都發局未積極追蹤後續改善者計35件;另部分工廠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且未納入列管或裁處者計126件,影響民眾進出公共場所安全,經於108年11月2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都發局已於108年12月函請未申報場所及工廠陳述意見,輔以工廠輔導計畫輔導限期申報,並持續追蹤已提改善計畫或展延申報期限場所及工廠之後續辦理情形,自108年12月至109年9月9日期間,扣除停業等因素解除列管者119件,已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者283件,其餘32件持續輔導改善中,期能提升建築物公共安全性,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