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公共設施用地檢討及解編作業,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26處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解編近200公頃,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及地區發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下稱都發局)未積極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及解編作業,整體檢討構想至107年11月始獲內政部營建署(下稱營建署)審查通過,影響民眾權益及都市發展,經促請研謀改善,該局已完成26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草案之公開展覽,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下稱公設地)近200公頃,保障民眾權益,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及地區發展。
臺南市部分私有地經劃設為公設地後,因政府徵收財源籌措不易等情而未辦理徵收,除地主無法取得徵收價款外,私有土地之使用開發亦受限制,影響民眾權益及都市發展。都發局103年度獲內政部補助總經費2,500萬元,分4年度編列預算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解編無使用需求之公設地。臺南市審計處於107年12月查核發現,都發局納入檢討之私有地計316.15公頃,惟整體檢討構想至107年11月始獲營建署審查通過,尚無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影響民眾權益及都市發展,經於108年1月函請都發局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截至109年6月底止,都發局已完成26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草案之公開展覽,針對無需求之學校用地、市場及機關用地、或互補替代性較高之公園綠地等,檢討解編公設地近200公頃,其餘都市計畫區亦將持續辦理。除將還地於民,保障民眾權益外,並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及地區發展,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臺南市部分私有地經劃設為公設地後,因政府徵收財源籌措不易等情而未辦理徵收,除地主無法取得徵收價款外,私有土地之使用開發亦受限制,影響民眾權益及都市發展。都發局103年度獲內政部補助總經費2,500萬元,分4年度編列預算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解編無使用需求之公設地。臺南市審計處於107年12月查核發現,都發局納入檢討之私有地計316.15公頃,惟整體檢討構想至107年11月始獲營建署審查通過,尚無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影響民眾權益及都市發展,經於108年1月函請都發局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截至109年6月底止,都發局已完成26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草案之公開展覽,針對無需求之學校用地、市場及機關用地、或互補替代性較高之公園綠地等,檢討解編公設地近200公頃,其餘都市計畫區亦將持續辦理。除將還地於民,保障民眾權益外,並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及地區發展,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