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基隆市政府核准獎勵建築物增設之停車位,有業者遲未開放民眾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取得停車場登記證並對外開放使用

字體大小調整
○○建築物增設獎勵停車空間
○○建築物增設獎勵停車空間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下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政府為增加市民停車空間,核准獎勵○○建築物增設停車位15席,惟業者遲未開放民眾使用,經促請檢討改善,市府已督促業者對外開放停車位,提供民眾使用。
基隆市政府為增進公共利益,滿足市民停車需求,於101年2月21日修正基隆市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以獎勵增加容積率方式,鼓勵建築物增設停車位,對外開放民眾使用。市府於102年2月4日核准業者申請獎勵○○建築物(工程造價3,380萬餘元)增設停車位15席及獎勵樓地板面積187.5平方公尺,並於103年6月18日核發使用執照。基隆市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業者領取建築物使用執照後,增設之公眾停車位15席遲未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及對外開放供公眾使用,經於108年3月2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基隆市政府已輔導○○建築物之管理委員會取得停車場登記證,並於108年10月起對外開放供公眾使用獎勵停車位15席,增進民眾福祉。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行政管理
瀏覽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