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司令部為遷建南竿聯保廠辦理下華興營區新建工程,未妥慎管控執行進度,延誤計畫時程,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趕工完成並進駐使用

審計部查核發現,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下稱陸軍司令部)為提升官兵工作及生活品質,並配合馬祖地區觀光整體開發,規劃遷建南竿聯保廠辦理下華興營區新建工程,惟未妥慎管控執行進度,延誤計畫時程,經促請檢討改善,業已趕工完成並進駐使用。
陸軍司令部為提升官兵工作及生活品質,並配合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馬祖風管處)辦理大北海遊憩區景點整體開發,陳報國防部於90年12月7日同意遷移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下稱馬防部)南竿聯保廠駐地。嗣後陸軍司令部責令所屬馬防部研提新建工程需求計畫,經國防部轉陳行政院於101年3月5日核定,規劃於下華興營區新建生活兵舍、修理工廠、零附件庫房以及營區相關附屬設施,總經費1億3,382萬餘元,原預定於103年度完工,惟截至107年底止,已逾原定期限4年,仍未完工。經審計部調查結果,核有馬防部於計畫執行期間遲未確定聯保廠搬遷地點,耗時長達7年餘始決定遷建至下華興營區,嚴重延宕遷建期程;馬防部及陸軍司令部未妥善督導及審查技術服務廠商所提設計書圖,且對於國防部工程營繕幕僚單位軍備局要求修正之審查意見,仍未督促技術服務廠商妥適修正,致耗時長達1年3個月,始完成基本設計書圖審議作業,影響計畫執行期程等情事,經於108年1月17日函請國防部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業督促陸軍司令部就後續工程選址、規劃、設計、審查、監造與管理等計畫作業之執行方式研提改進作為,且經陸軍司令部與馬防部積極趕辦下華興營區工程,業於108年5月20日竣工,108年12月24日進駐使用,達成提升官兵工作與生活品質目標,並將原聯保廠土地交予馬祖風管處興建遊客中心附屬設施等,促進地方觀光發展。
陸軍司令部為提升官兵工作及生活品質,並配合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馬祖風管處)辦理大北海遊憩區景點整體開發,陳報國防部於90年12月7日同意遷移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下稱馬防部)南竿聯保廠駐地。嗣後陸軍司令部責令所屬馬防部研提新建工程需求計畫,經國防部轉陳行政院於101年3月5日核定,規劃於下華興營區新建生活兵舍、修理工廠、零附件庫房以及營區相關附屬設施,總經費1億3,382萬餘元,原預定於103年度完工,惟截至107年底止,已逾原定期限4年,仍未完工。經審計部調查結果,核有馬防部於計畫執行期間遲未確定聯保廠搬遷地點,耗時長達7年餘始決定遷建至下華興營區,嚴重延宕遷建期程;馬防部及陸軍司令部未妥善督導及審查技術服務廠商所提設計書圖,且對於國防部工程營繕幕僚單位軍備局要求修正之審查意見,仍未督促技術服務廠商妥適修正,致耗時長達1年3個月,始完成基本設計書圖審議作業,影響計畫執行期程等情事,經於108年1月17日函請國防部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業督促陸軍司令部就後續工程選址、規劃、設計、審查、監造與管理等計畫作業之執行方式研提改進作為,且經陸軍司令部與馬防部積極趕辦下華興營區工程,業於108年5月20日竣工,108年12月24日進駐使用,達成提升官兵工作與生活品質目標,並將原聯保廠土地交予馬祖風管處興建遊客中心附屬設施等,促進地方觀光發展。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