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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智慧水表入庫作業時程控管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修訂作業規範,完備作業時程管控機制

智慧水表應用
智慧水表應用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下稱北水處)為優化供水管理並提升服務品質,推動智慧水表建置,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處智慧水表新表入庫作業控管時程過於寬列,且舊表入庫時程亦欠缺明確標準,經函請北水處研謀改善,已修訂相關作業流程及規範,完備作業時間管控機制。

  審計處指出,北水處為積極推動智慧水表建置與自動讀表系統,自109年1月1日起推動臺北市新建物全面裝設智慧水表,並辦理既有建物之裝設與營運測試採購。該系統係利用物聯網技術將人工抄表自動化,以改善特定地區抄表困境並降低入戶干擾。智慧水表可即時回傳多元區間之用水數據,協助用戶掌握趨勢,並於管線異常或疑似漏水時主動發送警訊,促使民眾及時修繕,達到防杜災損、避免水費激增及引導節約用水之管理效益。

  然而,審計處於115年3月抽查發現,北水處辦理智慧水表相關採購案,並控管新表自檢定完成至驗收合格入庫時程,於「水表供料及領用控管作業流程圖(H001-11)」規範新表檢定至驗收入庫時程為60天及90天,惟實際執行「無運轉性能檢驗」及「具運轉性能檢驗」之作業時程,僅分別為40天及70天,控管時程過於寬列冗長;另舊表因故拆表檢修後至再入庫之作業時程亦欠缺明確管制標準,影響合格水表於法定使用年限8年內使用之資產效益,審計處遂於同年5月函請北水處全面研訂相關控管機制。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北水處已於115年7月20日修正「水表供料及領用控管作業流程圖(H001-11)」控制重點,調整新表「檢定至驗收入庫」之管控時程,無運轉性能檢驗者由原訂60天縮短為50天,具運轉性能檢驗者由90天縮短為70天;另於同年6月24日修訂「水表保固作業流程圖(H001-05)」,增訂舊表拆表至再入庫管控時程為150天,完備作業時程管控機制,提升資產運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10-23)
被審核機關: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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