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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員族語認證比率偏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有效提高族語認證比率,提升服務品質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

  屏東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建構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福利服務輸送體系,於三地門及瑪家鄉等地區補助設置10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下稱原家中心),並依服務轄區原住民人數分別配置3至4名社工員辦理關懷諮詢等社會福利服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原家中心取得族語認證之社工員未達半數,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有效提高族語認證比率,提升服務品質。

  審計室指出,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8條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積極於工作及公共場所推動使用原住民族語言;請社工員積極使用族語服務,並逐年取得族語認證,以提升文化能力與服務品質。

  然而,審計室於115年4月查核發現,縣政府雖依規定於三地門、春日、來義、泰武、瑪家、霧臺、牡丹、獅子及滿州鄉暨都會區等10處原家中心配置足額社工員,惟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之社工員人數僅占41.18%,且三地門、來義、泰武及牡丹鄉等4處原家中心尚無社工員通過族語認證合格,審計室遂於115年6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8月底止,縣政府所轄10處原家中心合計社工員34名,取得原住民族語認證證照者32名,比率94.12%,已有效提高族語認證比率,融入專業社工服務,提升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10-15)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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