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未落實輔導食品業者全數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逐案清查並督促業者投保,保障消費者權益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為強化食品業者風險管理能力,持續輔導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障消費者權益。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434家業者保單逾期或效期欄位空白,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逐案清查,督促384家業者投保,並全數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下稱非登不可系統)更新資訊,落實食安風險控管。
審計室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倘未依規定投保者,依同法第47條第5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定期發送產品責任保險已到期業者清單予地方衛生局,供其輔導業者重新投保,並上傳保單至非登不可系統,據以判定業者合規情形,保障消費者食安權益。
然而,審計室查核發現,非登不可系統發送之產品責任保險已於114年底前到期業者清單,計有3家業者保單效期欄位空白,及431家業者保單至審計室查核日(115年3月13日)已逾效期天數介於72天至631天不等,核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未合,審計室遂於115年5月函請衛生局落實清查。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業已完成逐案清查與確認,截至115年7月止, 384家業者已依規定重新投保,49家業者已辦理歇業,另1家業者屬單純販售性質依法無須投保,相關業者均已於非登不可系統完成保單資訊更新與停、歇業狀態釐正,落實業者自主管理責任,維護公眾消費權益。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10-02)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食品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