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補助地方政府購置沙盒實驗計畫所需之自駕巴士智慧路側設備於計畫結案後呈低度利用情形,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強化補助計畫審查機制,並建置補助計畫使用情形追蹤機制,確保基礎設施可長期服務使用
交通部自106年推動「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下稱ITS計畫),補助地方政府進行「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下稱沙盒實驗計畫,購置所需之自駕巴士智慧路側設備,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自駕巴士基礎設施於計畫結案後呈低度利用情形,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強化補助計畫審查機制,並建置補助計畫使用情形追蹤機制,確保基礎設施可長期服務使用。
審計處指出,依據ITS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計畫執行結案後之各項受補助設備應維持功能正常及至少提供服務5年等。交通部於ITS計畫中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沙盒實驗計畫所需自駕巴士之智慧路側設備,包含環境監測攝影機、行人偵測攝影機、LED告示牌等基礎設施。
然而,審計處於115年3月查核發現,交通部補助新北市政府等5個地方政府辦理8項沙盒實驗計畫,合計1億4,572萬餘元,因國內市場尚缺乏成熟之自駕巴士商業模式且載客量不足等由,致計畫大多於2年沙盒實驗期滿後即終止,衍生所建置之智慧路側設備閒置未用或面臨移作他用情形,審計處遂於115年4月函請交通部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6月底止,交通部已於ITS計畫審查機制中,將落地應用、維運管理、未來推廣可行性及營運模式等納入評比重點,地方政府於提案階段即須提出設施永續利用規劃,以確保基礎設施可長期服務;另已建立路側設備後續使用情形追蹤機制,要求受補助地方政府於計畫期滿前提報設備利用規劃,並加強辦理現地督導訪視管理。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8-21)
被審核機關:
交通部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