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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未將橫向國道路段車輛超速資料提供予國道警察作為勤務規劃參考,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提供完整資料,提升國道交通安全管理效能,確保民眾行車安全

ETC門架
ETC門架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為分析車輛違規超速情形,已建置「超速比例統計查詢系統」,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高公局提供予國道警察作為勤務規劃參考之國道路段車輛超速資料,尚未包含橫向國道路段車輛超速資料,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提供完整資料作為勤務規劃參考,以強化執法作為,確保民眾行車安全。

  審計處指出,高公局建置「超速比例統計查詢系統」,並於111年8月正式啟用,該局為分析車輛違規超速情形,爰透過該查詢系統所蒐集之ETC門架車輛通行資料,分析車輛通過兩處ETC門架之時間差,據以判定車輛是否超過速限,並將各路段車輛超速比率資料提供予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勤務規劃參考。

  然而,審計處於115年3月查核發現,高公局每月提供予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勤務重點安排之國道路段車輛超速資料僅包含國道1號、國道3號、國道5號、國道1號高架及國道3甲等縱向國道路段車輛超速20公里至40公里之比率資料,尚未提供國道2號、國道4號、國道6號、國道8號、國道10號橫向國道路段車輛超速資料,審計處遂於115年5月函請交通部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高公局自115年6月1日起,已按月將縱向及橫向國道超速20、30及40公里/小時以上車輛比率資料,提供予國道警察單位,作為規劃重點勤務及強化執法作為之參據,以提升國道交通安全管理效能,確保民眾行車安全。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8-21)
被審核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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