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興建學校地下停車場評估未盡周延致多次流標而撤案,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闢建路外停車場及劃設停車收費區等,增加停車位供給,提升停車服務品質
金門縣政府辦理金城國中及中正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政府興建可行性評估未周延,致歷經7次招標均流標後辦理撤案,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闢建路外停車場及劃設停車收費區等,增加停車位供給,提升停車服務品質。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考量金門縣觀光事業發展,帶動地區經濟活動及小客車數量快速成長,停車需求量日益迫切,為改善金城鎮區停車空間不足狀況,擬具上開2校興建地下停車場計畫,案經前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12年9月15日改制為交通部公路局,下稱公路局)於108年8月及12月同意納列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改善停車問題計畫項下執行,計畫總經費計18億3,850萬餘元,預計提供664格停車位,緩解停車空間不足。
然而,審計室113年7月查核發現,縣政府辦理該2校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計畫評估、營運收支及相關維管所需經費與可行性未盡周延,自110年11月至111年12月間計辦理7次公開招標,均無廠商投標而流標,嗣以工程所需金額龐鉅、施工難度、影響學生活動及教學空間、營運管理措施未明等,於112年6月21日向公路局撤案,致設計成果功虧一簣,衍生規劃設計費用不經濟支出3,588萬餘元,未能達成改善停車空間不足之計畫目標,審計室遂於113年9月函請金門縣縣長督促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將此設計成果上傳至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站作為嗣後地下停車場工程規劃參考;將強化類案工程前期可行性、經費效益及財務風險評估;已於114年3月於金城鎮劃設5處路外停車收費區,並分別於113年12月及114年3月闢建2處路外停車場,及整修縣立體育館前路外停車場業於115年2月完工啟用,並透過獎勵樓地板面積,鼓勵住宅區、商業區等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以增加停車位供給,提升停車服務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