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酒廠醱酵大樓新建工程完工逾3年未啟用,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改善及投產營運,提升製酒品質及產能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酒公司)辦理金門酒廠醱酵大樓新建工程,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司未整合內部使用單位需求,規劃設計耗時,及未訂定驗收標準,設施完工逾3年未啟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改善工程並投入生產營運,提升製酒品質及產能。
審計室指出,金酒公司為延長高粱醱酵時間及管控醱酵溫度,確保增產所需醱酵空間,爰規劃利用金寧廠內製酒公園興建地下1層及地上3層之醱酵大樓,總樓地板面積2萬7千餘平方公尺,室內設置1,800座陶磚醱酵窖池,計畫總經費12億5,128萬餘元。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2月查核發現,金酒公司辦理醱酵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未整合內部意見,訂定完整及明確設計需求,肇致設計單位配合修正39次,共耗時3年4個月完成細部設計,工程於110年12月3日竣工,惟未依使用需求訂定醱酵窖池池頂至地面高度驗收標準,衍生驗收爭議並終止契約,迄113年12月底,設施完工逾3年未啟用,審計室遂於114年1月函請金門縣縣長督促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金酒公司已研提類案工程執行前應成立需求評估小組及訂定明確設計需求與驗收標準;另已於114年2月11日增訂窖池安全作業標準,增設醱酵窖池安全防護設備;契約終止後辦理醱酵大樓後續改善工程,並於114年9月9日完成驗收,及分4階段進行投入生產試車實驗合格,於114年10月底正式投產營運,且自115年起辦理窖池專班人力招募,提升製酒品質及擴增產能。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8-14)
被審核機關: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