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未評鑑商店及餐飲空間委外營運情形,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評鑑並督促提升服務品質
國立歷史博物館(下稱史博館)委託廠商經營博物館商店與餐飲空間,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該館未依約辦理營運評鑑作業,經函請文化部督促檢討改善。史博館已進行評鑑作業,並督促廠商精進服務與管理,確保服務品質。
審計處指出,史博館為服務參觀民眾,規劃於館內設置博物館商店與餐飲空間,以滿足民眾選購文創商品及餐飲休憩之需求,並提高空間使用效益,爰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進行公開標租,分別於112年2月6日及同年5月9日與得標廠商簽訂博物館商店及餐飲空間委託營運契約,並於113年2月21日正式營運。依契約規定,史博館應每6個月針對商品(餐飲)內容、經營績效、環境衛生及服務態度等項目進行評鑑,以確保廠商服務品質。
然而,審計處於114年10月查核發現,史博館商店與餐飲空間自113年2月21日正式營運迄114年10月31日止,已逾1年8個月,史博館迄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評鑑作業,難以有效掌握廠商營運績效、服務品質及環境衛生情形。審計處遂於115年1月函請文化部督促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史博館於115年1月已依約完成評鑑作業,並督促廠商明確標示商品售價、改善服務態度,與優化餐點品質及供餐流程,提升委外空間之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7-31)
被審核機關:
國立歷史博物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