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接受外界捐贈物資未落實辦理公開徵信,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於官網公告受贈資訊供民眾查閱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下稱社會處)接受外界捐贈物資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社會處歷次接受外界主動捐贈物資,未辦理公開徵信,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官網建置專區公告受贈物資資訊供民眾查閱,提升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度。
審計室指出,社會救助法第44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各級政府及社會救助機構接受私人或團體之捐贈,應妥善管理及運用,並公開徵信;公開徵信指將接受捐贈之基本資料及辦理情形,至少每3個月公告於網際網路、機關(構)發行之刊物或新聞紙。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12月查核發現,114年1月至9月底止,社會處辦理實物銀行推動計畫,累計受贈物資56次、價值570萬餘元,迄12月底止已逾3個月,惟社會處官網之「接受捐贈公開徵信」專區仍未公告相關受贈清冊,且無以前年度受贈內容,相關資訊未臻公開透明,審計室遂於115年2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踨改善情形,截至115年4月底止,社會處已於官網新增「實物銀行公開徵信專區」,並公告113至115年3月底接受捐助物資清冊,包含白米、食用油、罐頭及生活用品等911項,價值1,817萬餘元,提供民眾查閱,增進政府資訊公開透明。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7-22)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