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部分未合法旅宿業者持續於網路刊登訂房廣告,花蓮縣政府未通報訂房平台下架前開業者,審計機關促請改善,該府已建立定期通報訂房平台下架機制,從源頭阻絕未合法旅宿營業行為
花蓮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旅宿業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未合法旅宿業仍持續於網路刊登訂房廣告,易誤導民眾訂房,惟縣府未參考其他市縣作法通報訂房平台下架前開業者,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建立定期通報訂房平台下架機制,從源頭阻絕未合法旅宿業招攬營業行為,確保旅客住宿安全。
審計室指出,縣府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持續針對轄內未領取登記證之旅宿業非法散布或刊登營業訊息者,處以罰鍰並命限期移除,以保障觀光客住宿權益並維護旅宿市場秩序。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10月查核發現,縣府列管轄內25家未合法旅宿業者,經於 Booking、Agoda等訂房網站(Online Travel Agency,下稱OTA平台)查詢結果,仍有部分未合法旅宿業者於OTA平台刊登訂房廣告,易誤導民眾訂房,惟縣府未參考其他市縣作法通報OTA平台下架前開業者,從源頭阻絕未合法旅宿業招攬營業行為,審計室遂於114年11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建立未合法旅宿定期通報OTA平台作業機制,並自115年1月27日起按月將列管未合法旅宿業名冊通報OTA平台,協助審查及下架未合法旅宿業之招攬訂房廣告,強化從源頭阻絕未合法旅宿招攬營業行為,有效維護旅宿市場秩序,並確保旅客住宿安全。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6-30)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