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地下停車場未設置電動車專用車位及充電設施,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設置,保障電動車主使用權益
國立宜蘭大學地下停車場,供校內外師生及民眾停車使用,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該校未依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電動車專用車位及其充電設施,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設置,保障電動車主使用權益,並完善校園綠能交通基礎設施。
審計處指出,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提供小型車停放之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應依轄區內公有路外停車場之小型車停車位總數,設置2%以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國立宜蘭大學地下停車場汽車停車位總數400格,除供校內師生停車需求外,亦對外開放民眾停車使用,屬路外公共停車場,依上述管理辦法規定,應設置電動車專用車位至少8格及其充電設施,惟該校未依規定設置,無法提供電動車主使用必要之充電服務。隨著電動車數量持續成長,相關設施需求日益殷切,為保障電動車使用者停車權益,審計處遂於113年12月函請該校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3月底止,該校已完成設置電動車專用停車位15格及其充電設施,並正式啟用,完善電動車輛使用環境。
發布單位: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6-24)
被審核機關:
國立宜蘭大學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