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公司酒品倉儲開發計畫延宕2年遲未完成,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研擬配套措施,提升倉儲管理效能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酒公司)辦理金門縣酒品倉儲開發計畫(下稱酒品倉儲計畫),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司未妥予管控計畫期程及審慎評估工程預算合理性,歷經6次招標均無廠商投標,致終止規劃設計服務契約,未達成計畫預期目標,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停辦計畫,並研擬配套措施,提升倉儲管理效能。
審計室指出,金門縣政府(下稱縣府)為協助地區酒類業者發展,擴大金門高粱酒銷售規模,並考量金寧廠既有倉儲容量不敷使用及部分酒品露儲情形,提報酒品倉儲計畫經行政院於106年8月核定總經費2億3,942萬餘元,嗣委託金酒公司代辦興建地上2層鋼構及鋼筋混凝土建築物,預計於109年底完工後,可提供業者承租使用,以增加酒品儲存量及流通率。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2月查核發現,金酒公司未依計畫期程管控規劃設計進度,督促設計廠商依審查意見確實修正書圖文件,致審查進度緩慢而延遲設計期程;復未審慎評估工程預算合理性,歷經6次招標均無廠商投標,因未完成發包而終止規劃設計服務契約,計畫執行逾預定期限2年,仍無實質開發進度,影響計畫預期效益之達成,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金門縣縣長查明妥適處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督促金酒公司檢討加強採購及履約管理人員教育訓練;另考量近年來多數業者自建儲酒倉庫,且酒類市場供過於求,為避免資金積壓,自113年6月停辦本案開發計畫,114及115年未再編列預算,並研擬配套措施,於原露儲區設置活動式棚架,增加儲放容量780棧板,俾利配售酒品調度儲存使用及加速流通,有助提升倉儲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6-10)
被審核機關: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