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區三侯國民小學辦理共讀站裝修工程,施工前未申請裝修許可,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補辦申請並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
高雄市湖內區三侯國民小學(下稱三侯國小)辦理社區共讀站裝修工程,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施作工項涉及室內裝修,未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裝修許可即辦理施工作業,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補辦申請作業並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確保共讀站使用安全。
審計處指出,三侯國小為提供親師生及社區民眾優質閱讀環境,於107年2月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學校社區共讀站」補助設置學校社區共讀站,計畫經費239萬餘元,經該校辦理「108年度社區共讀站裝修工程」(下稱共讀站裝修工程),於108年12月17日驗收完成並啟用。該共讀站室內空間採二仁溪生態意象設計,結合多媒體數位媒材區等功能,營造溫馨舒適閱讀氣氛,有益於提升親師生運用意願及社區民眾假日到館閱覽,以達成社區資源共享之目標。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2月查核發現,三侯國小辦理共讀站裝修工程項目包含造型天花板及木格柵牆等,涉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範疇,惟該校未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22條第1項規定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審查合格並領得許可文件即辦理室內裝修施工,審計處遂於114年2月函請該校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三侯國小已向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申請補辦裝修許可,經該局審查後於114年6月核發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確保共讀站使用安全。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5-13)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湖內區三侯國民小學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公共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