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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經管財物登帳作業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更正財產帳,強化資產管理效能

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
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
  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下稱身障大樓)興建及設備購置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身障大樓內部分設備併同建物列帳,未依一物一卡原則登記財產帳,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更正財產帳,並納入市政府財產檢核作業,確保帳物相符,強化資產管理效能。
  審計室指出,依據新竹市市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等規定,管理機關(單位)設置財產卡,以一物一卡為原則。市有財產範圍可分為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權利等4類財產,不動產及動產之財產詳細類目及編號,依行政院所頒財物標準分類規定辦理。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4月查核發現,市政府逕將身障大樓廚房設備及建築物一併登錄至身障大樓財產卡,並以建築物標準計算折舊年限,未能覈實反映資產折舊及價值耗損;復因廚房設備未能個別設置財產卡,身障大樓完工啟用後尚無相關財產定期檢查紀錄,不利掌握設備實際狀況及存放位置,衍生管理風險,審計室遂於114年5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14年12月將原併列於建物帳項之廚房設備(帳面價值合計574萬餘元)改以個別財產卡登帳,並納入市政府財產檢核作業,落實帳物相符及折舊提列之正確性,強化資產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4-22)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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