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部分員警駕駛警用車輛於執行勤務期間因未注意路況發生交通事故,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加強舉辦員警道路安全駕訓及強化執勤與路況安全觀念
基隆市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因應警察勤務所需,配賦所屬各單位警用車輛執行勤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警察局部分員警於駕駛警用車輛執行勤務期間,因未注意路況而發生交通事故,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加強舉辦員警道路安全駕訓及強化執勤與路況安全觀念。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為健全公務車輛調度管理機制,發揮車輛使用效益,於107年2月訂定「基隆市警察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規範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法令,並注意行車安全;駕駛因駕車不慎,致機件受損或毀壞,得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或依相關法規辦理等。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9月查核發現,自111年1月至114年9月底警察局所屬各單位警用車發生交通事故計40案,其中交通事故發生原因屬警方有肇事責任者計35案,其中以年齡較輕員警(30歲以下,占69.4%)比率最高,且歷年發生件數未見有降低改善趨勢,審計室遂於114年10月函請警察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2月底,警察局針對發生肇事員警及新進人員均已優先提報參訓安全駕訓班,計已完成394名員警訓練,並彙整交通事故案例影片,利用各種集會時播放宣導員警駕車安全,強化員警注意執勤及路況安全觀念,確保執勤安全。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為健全公務車輛調度管理機制,發揮車輛使用效益,於107年2月訂定「基隆市警察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規範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法令,並注意行車安全;駕駛因駕車不慎,致機件受損或毀壞,得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或依相關法規辦理等。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9月查核發現,自111年1月至114年9月底警察局所屬各單位警用車發生交通事故計40案,其中交通事故發生原因屬警方有肇事責任者計35案,其中以年齡較輕員警(30歲以下,占69.4%)比率最高,且歷年發生件數未見有降低改善趨勢,審計室遂於114年10月函請警察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2月底,警察局針對發生肇事員警及新進人員均已優先提報參訓安全駕訓班,計已完成394名員警訓練,並彙整交通事故案例影片,利用各種集會時播放宣導員警駕車安全,強化員警注意執勤及路況安全觀念,確保執勤安全。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4-22)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