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推動友善校園輔導系統之支持機制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增訂實施計畫並公告施行,完備輔導系統,增進學生輔導效益
屏東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研訂激勵輔導教師措施,促進專業成長與榮譽感,提升學校輔導效能,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推動學校輔導系統之支持機制未臻周妥,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增訂「屏東縣國民中小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計畫」,並納入執行輔導工作之獎勵機制,落實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機制。
審計室指出,屏東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規範第1點及第11點規定,縣政府為落實學校三級輔導工作,提升輔導效能,特訂定本規定;各校得依權責對輔導工作有功人員從優敘獎,具特殊貢獻者,並得陳報教育處推薦教育部友善校園輔導工作計畫有功人員,予以公開表揚。另縣政府教育處為營造友善校園環境,各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均列有友善校園計畫項目,亦強調加強學校輔導工作之推動。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2月查核發現,屏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110至112學年度尚無依權責對輔導工作有功人員從優敘獎。又自108年1月28日公布實施屏東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規範後,各級學校尚未就輔導教師工作內容、學期工作相關報表、諮詢紀錄及工作規劃等,明訂具體執行規範,致無從考據輔導工作人員之績效,審計室遂於114年4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2月底止,縣政府已訂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計畫」,強化縣轄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具體工作內容,並整合輔導資源網絡,另納入獎勵機制,鼓勵輔導教師積極參與學校輔導工作,完備學校輔導系統,提升輔導效益。
審計室指出,屏東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規範第1點及第11點規定,縣政府為落實學校三級輔導工作,提升輔導效能,特訂定本規定;各校得依權責對輔導工作有功人員從優敘獎,具特殊貢獻者,並得陳報教育處推薦教育部友善校園輔導工作計畫有功人員,予以公開表揚。另縣政府教育處為營造友善校園環境,各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均列有友善校園計畫項目,亦強調加強學校輔導工作之推動。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2月查核發現,屏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110至112學年度尚無依權責對輔導工作有功人員從優敘獎。又自108年1月28日公布實施屏東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規範後,各級學校尚未就輔導教師工作內容、學期工作相關報表、諮詢紀錄及工作規劃等,明訂具體執行規範,致無從考據輔導工作人員之績效,審計室遂於114年4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2月底止,縣政府已訂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計畫」,強化縣轄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具體工作內容,並整合輔導資源網絡,另納入獎勵機制,鼓勵輔導教師積極參與學校輔導工作,完備學校輔導系統,提升輔導效益。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4-17)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青年輔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