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消防局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人數未臻適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自115年起每年增訓2名高級救護技術員,強化消防救護技能
基隆市消防局(下稱消防局)為執行緊急醫療救護業務,於各消防分隊設置救護技術員,包含初級(EMT-1)、中級(EMT-2)及高級(EMT-P)救護技術員資格等,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人數未臻適足,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自115年起每年增訓2名高級救護技術員,強化消防救護技能。
審計室指出,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得施行之救護項目,可依預立醫療流程執行注射或給藥、施行氣管插管、電擊術及使用體外心律器等。因此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之救護處理,可將醫院急診室急救處置延伸至現場,立即提供專業有效之緊急救護。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9月查核發現,消防局外勤分隊救護技術員共195人,其中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者僅14人,另信義及暖暖等2分隊尚未配置有高級救護技術員,而中正及百福等2分隊僅1名高級救護技術員,無法滿足民眾緊急救護需求;又該局111至113年度外勤救護案件到院前無生命徵象(OHCA,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急救成功率為14.4%至22.84%,相較113年度全國急救成功率平均數值34.14%,尚有精進空間,審計室遂於114年10月函請消防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2月底,已修訂緊急救護工作獎勵金核發作業原則,增訂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得以實施項目之獎勵金;另自115年起每年增訓2名高級救護技術員,以強化消防救護技能。
審計室指出,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得施行之救護項目,可依預立醫療流程執行注射或給藥、施行氣管插管、電擊術及使用體外心律器等。因此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之救護處理,可將醫院急診室急救處置延伸至現場,立即提供專業有效之緊急救護。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9月查核發現,消防局外勤分隊救護技術員共195人,其中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者僅14人,另信義及暖暖等2分隊尚未配置有高級救護技術員,而中正及百福等2分隊僅1名高級救護技術員,無法滿足民眾緊急救護需求;又該局111至113年度外勤救護案件到院前無生命徵象(OHCA,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急救成功率為14.4%至22.84%,相較113年度全國急救成功率平均數值34.14%,尚有精進空間,審計室遂於114年10月函請消防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5年2月底,已修訂緊急救護工作獎勵金核發作業原則,增訂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資格得以實施項目之獎勵金;另自115年起每年增訓2名高級救護技術員,以強化消防救護技能。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4-17)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