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本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甄選稽察員1名,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15年3月8日前報名

審計部.jpg
審計部.jpg
徵才機關: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人員區分:審計人員
職  稱:稽察員
職  系:土木工程職系
官等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  額:正取1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5年3月2日至115年3月8日
資格條件:1.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或相當官等職等)以上,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者: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之土木工程職系、建築工程職系、都市計畫職系考試及格,或經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得適用上開職系之考試類科及格。
(2)經銓敘審定土木工程職系、建築工程職系有案。
4.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並熟稔政府採購程序。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6.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政府財物審計、稽察及工程品質稽察工作。(可連結至審計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瞭解)
工作地址: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100232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聯絡方式: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2千至3千字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財物稽察學科研習心得報告各一篇(均請務必於第一頁註明撰寫人姓名),將上述資料存成PDF檔,於115年 月 日以前傳送電子郵件信箱:tcpadpsn@mail.audit.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交通建設審計處稽察員資料」。
3.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自傳、學科研習心得報告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自傳及學科研習心得報告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02)23560058分機171,徐主任。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