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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對旅宿業違法擴大經營規模之裁處作業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公告違法業者名單,並要求揭示合法經營範圍,維護旅客權益

觀旅局公告之違規擴大經營旅宿名單
觀旅局公告之違規擴大經營旅宿名單
新北市政府(下稱市府)觀光旅遊局(下稱觀旅局)為確保旅客住宿安全與品質,每年度會同其他局處辦理旅宿業聯合稽查作業,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觀旅局對民宿經營者違法擅自擴大經營規模者,雖依法裁處罰鍰,惟業者違法行為仍持續存在,未採取其他有效行政作為,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公告違規旅宿名單,並要求業者揭示合法客房平面配置圖,維護旅客住宿權益。
審計處指出,依民宿管理辦法第30條第5款規定,民宿經營者不得擅自擴大經營規模;又發展觀光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對民宿經營者之經營管理、營業設施,得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同條例第55條第6項規定,民宿經營者擅自擴大營業客房部分者,其擴大部分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擴大部分並勒令歇業;同條例第55條第8項規定,違反前5項規定,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等。
然而,審計處於114年10月查核發現,市府於108年2月核准石門區某民宿申請登記,設立房間數5間。嗣觀旅局會同其他權責機關於111年至114年間辦理4次聯合稽查結果,雖已就該民宿經營者違法擅自擴大經營房間數至11間,開立罰鍰及對其擴大經營部分勒令停業,惟對業者繳交罰鍰後無視勒令歇業之處分仍繼續違法擴大經營情事,遲未採取其他適法作為嚇阻違法,審計處遂於114年11月函請觀旅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觀旅局已於該局官網公告違規擴大營業旅宿名單,並要求相關旅宿業者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揭示主管機關核准之合法客房平面配置圖,提醒民眾慎選入住之旅宿業,確實維護旅客權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3-05)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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