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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轄內停車空間不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推動公部門共享車位,擴大停車供給量能

新竹市政府推動公部門共享車位
新竹市政府推動公部門共享車位
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運用基金財源推動公有停車場規劃設置,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地區停車空間供給未能滿足需求,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推動公部門共享車位,擴大停車供給量能,緩解轄內停車空間不足問題。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因應新竹市都市發展及交通運輸系統建設需要,自97年度起設置新竹市公共停車場作業基金,並依停車場法及相關自治條例辦理公有停車空間之規劃設置,及為掌握轄內停車供需情形,於111年度委託顧問公司辦理全市停車供需調查。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2月查核發現,新竹市111年度轄內汽車路邊停車需供比分別達1.18、1.07及2.44;機車整體需供比介於1.05至1.12之間,顯示轄內停車空間供給量能不足,尚待妥為規劃,審計室遂於114年4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盤點轄內閒置空間,推動公部門共享車位,釋出公家機關、學校於夜間或假日閒置之停車空間供民眾付費使用,提升停車供給量能,改善停車供需失衡情形。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6-03-05)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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