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休退學率逐年上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強化輔導措施,提升就學穩定度
教育部為協助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下稱身障生)在校學習,補助學校設置資源教室及輔導學生適應學校生活,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110至112學年度身障生休退學率逐年上升,且約2成休退學原因未詳予分析,經函請教育部檢討及督促學校改善,該部及學校已精進調查分析作業及強化輔導措施,協助其在校順利學習,提升就學穩定度。
審計處指出,教育部為協助大專校院身障生在校學習,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5條規定,補助學校設置資源教室,及依據其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整合學校資源提供課業及生活輔導等,使其在校順利學習,並自110學年度起定期調查及統計身障生休退學情形。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110至112學年度大專校院身障生休學率分別為8.56%、9.55%、9.76%;退學率分別為1.93%、3%、3.28%,休退學率均呈現逐年上升情形。另其休退學主要原因為學業及職涯志趣不合,健康及個人因素無法適應學習環境等,惟約2成休退學原因列為「其他」或「原因不明」,尚未詳予分析。審計處遂於114年1月17日函請教育部檢討及督促學校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已調整身障生休退學原因調查項目及增列開放式問項,以深入瞭解其就學不利因素,並督促學校落實訂定及執行個別化支持計畫,提供適當學習輔導措施及所需支持服務。據統計113學年度大專校院身障生休學率及退學率分別為9.53%、2.80%,較112學年度減少0.23及0.48個百分點,已漸提升其就學穩定度。
審計處指出,教育部為協助大專校院身障生在校學習,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5條規定,補助學校設置資源教室,及依據其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整合學校資源提供課業及生活輔導等,使其在校順利學習,並自110學年度起定期調查及統計身障生休退學情形。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110至112學年度大專校院身障生休學率分別為8.56%、9.55%、9.76%;退學率分別為1.93%、3%、3.28%,休退學率均呈現逐年上升情形。另其休退學主要原因為學業及職涯志趣不合,健康及個人因素無法適應學習環境等,惟約2成休退學原因列為「其他」或「原因不明」,尚未詳予分析。審計處遂於114年1月17日函請教育部檢討及督促學校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已調整身障生休退學原因調查項目及增列開放式問項,以深入瞭解其就學不利因素,並督促學校落實訂定及執行個別化支持計畫,提供適當學習輔導措施及所需支持服務。據統計113學年度大專校院身障生休學率及退學率分別為9.53%、2.80%,較112學年度減少0.23及0.48個百分點,已漸提升其就學穩定度。
發布單位: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6-01-23)
被審核機關:
教育部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