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辦理老人共餐服務作業部分事項尚待精進,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優化餐飲服務

鳳林鎮公所共餐廚房作業情形
鳳林鎮公所共餐廚房作業情形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下稱鎮公所)為鼓勵鎮內長者多外出與人互動交流、促進社會連接,由健康站提供延緩失能課程及共餐服務,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完備相關保險作業,且食材檢驗與安全把關機制仍有不足,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研議改善,優化餐飲服務。
審計室指出,鳳林鎮65歲以上長者占總人口比率28.35%,且因多數長者之子女於外地工作無法就近照顧,鎮公所為鼓勵長者走出家門,學習健康保健知識,增加與同齡者互動交流,除透過全鎮10個健康站提供多元課程,並於112年設置共餐廚房,安排每個健康站每週2次共餐,113年度編列共餐經費587萬餘元,以促進長者健康與社會參與。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0月查核發現,10個共餐健康站均未投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且僅鳳仁、鳳義及鳳禮3站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餘7站皆未辦理相關保險,顯示鎮公所在食品安全風險防範與管理作為存有缺漏;另在食材採購管理方面,鎮公所未針對供應商提供的檢驗報告進行查驗與覆核,致檢驗品項與實際採購食材不符,食材安全性與來源真實性無法掌控,審計室遂於114年1月函請鎮公所檢討妥處。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鎮公所已自114年5月1日起為各共餐健康站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同時強化食材檢驗與採購管理機制,完善作業流程與稽查制度,並與供應商溝通,確保實際供應食材與檢驗報告相符,提升共餐安全與品質,優化長者餐飲服務。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9-04)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