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會尚未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訂定,健全資通安全管理機制

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會(下稱水上鄉民代表會)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D級,應辦理資通安全防護及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事項,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代表會尚未依規定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訂定,健全資訊安全管理機制。
審計室指出,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0條及第12條規定,公務機關應依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應每年向上級或監督機關提出實施情形。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3月查核發現,水上鄉民代表會尚未依規定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可能導致資安防護機制薄弱,未能即時掌握潛在資安漏洞與風險,且因缺乏教育訓練及演練,難以及時應對,進而造成機敏資料外洩或系統中斷,審計室遂於114年5月函請水上鄉民代表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上鄉民代表會已於114年5月28日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健全資通安全管理機制,提升資通安全意識,降低資安風險。
審計室指出,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0條及第12條規定,公務機關應依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應每年向上級或監督機關提出實施情形。
然而,審計室於114年3月查核發現,水上鄉民代表會尚未依規定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可能導致資安防護機制薄弱,未能即時掌握潛在資安漏洞與風險,且因缺乏教育訓練及演練,難以及時應對,進而造成機敏資料外洩或系統中斷,審計室遂於114年5月函請水上鄉民代表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上鄉民代表會已於114年5月28日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健全資通安全管理機制,提升資通安全意識,降低資安風險。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8-15)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會
施政主題細項:
資通安全